針對半數對單一抗憂鬱劑反應不佳的憂鬱症患者而言,研究顯示,運動的功效等同第二種藥物。
根據德州大學西南醫學中心發表於《臨床精神醫學雜誌》的內容顯示,每天進行適度或劇烈運動,其功效等同於第二種抗憂鬱藥物,至於從事何種運動則與患者的特質和性別有關。
研究者將受試者分為兩組,分別從事12周不同激烈程度的運動。受試者罹患憂鬱症的平均期間是7年,他們從事的運動包括跑步機、功率自行車或兩者都有。實驗期間,他們在網上記錄運動的頻率和長度,以及在家中運動時戴上心率監測器。除此之外,也接受精神科醫師追蹤診治。
根據精神科標準化的評估工具,兩組患者在實驗結束後有將近30%的人憂鬱症狀完全得到改善,另外20%的人則有顯著改善。對女性來說,適度運動對有家族精神疾病史的患者較有效,而劇烈運動則對無家族精神病史者較有幫助。而對男性而言,不論其他因素為何,高頻率的運動都帶來較好的效果。
(資料來源/德州大學西南醫學中心)
本文由戴怡君擇文、黃嘉慈摘譯,感謝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主任劉嘉逸審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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